使文本显示为粗体、斜体、高亮显示或设置其他样式
可以在下面三种情况下设置文本格式:
 •
浏览模式下设置字段中文本的格式
 •
布局模式下设置字段对象的格式
 •
要一次指定多个文本属性:
1.
 
2.
 •
从“格式”菜单或格式栏中选择命令。
如果没有看到格式栏,请单击“格式格式栏按钮(在布局栏中)。
 •
在布局模式下,单击“检查器检查器按钮(在布局栏中),然后单击“外观”。在“文本”区域中选择一个选项。
3.
 
选择某种字体大小(选择“自定义”以指定介于 1 到 500 的自定义字体大小。“自定义”在检查器中不可用。)
注释
 •
要分别设置文本属性,请选择“格式”菜单 >“字体”、“大小”、“样式”、“对齐文本”、“行间距”、“方向”或“文本颜色”,然后从子菜单中选择格式。(可以从“样式”子菜单中选择多种样式。)有关“竖式书写”方向的信息,请参阅为垂直书写方式设置字段和文本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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