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垂直书写方式设置字段和文本格式
• 只旋转字符,不旋转字段或文本对象。在这种情况下,每个字符按逆时针方向旋转 90 度,但字符仍从左到右显示,列保持为水平显示。
• 同时旋转字符和字段或文本对象。在这种情况下,每个字符按逆时针方向旋转 90 度,文本对象或字段对象按顺时针旋转 90 度,因此字符在屏幕中以垂直格式显示,字符以垂直列形式从上到下显示出来。注释 在指定“竖式书写”时,半角字母和数字 (hankaku) 字符不旋转,但全角字母和数字 (zenkaku) 字符进行旋转。例如,当包含半角数字的街道号码的地址字段被指定为“竖式书写”时,半角数字仍以其原方向显示。可以使用函数将半角字母或擀°字字符转换为全角字符或中文数字。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下面的“注释”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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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如果在浏览模式下选择已旋转字段中的文本,或在布局模式下已旋转文本对象中的文本,则在编辑文本时,文本临时以未旋转的方式显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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