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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布局对象、部分或背景样式 您可以更改对象、布局部分或布局背景样式的显示属性。之后,您可以保存所做更改以修改为定义的样式或当前主题中的样式。将更改保存到样式时,您可以将样式应用于同一类型的其他对象,而无需重新设置单个对象的格式。 要重新定义对象、布局部分或布局背景的样式: 1. 在布局模式下,选择一个对象,一个部分标签,或单击布局背景中的任意位置进行选择。 请参阅选择对象。 注释 要选择布局背景,请确保未选中任何对象或部分。 2. 单击“检查器”(在布局栏中),然后单击“外观”。 3. 更改所选对象、布局部分或布局背景的显示属性。请参阅选择和处理布局上的对象。 星号 (*) 出现在样式名之后且箭头变为红色,这表示显示属性不同于保存在当前样式中的属性。 4. 对于“样式”,请单击 并选择“保存对当前样式的更改”。 星号消失且箭头变为灰色 ,这表示您的修改已经保存在布局级别的当前样式中。重新设置指定了此样式的当前布局上的所有对象的格式,以显示新属性。 在“检查器”中的主题名后会出现一个星号且箭头变为红色,这表示所选样式定义不同于保存在当前主题中相同名称的样式。 5. 要更新保存在当前主题中的样式,并将您的更改应用到使用此样式的所有布局中的每个对象、部分或背景,请单击 并选择“将更改保存到主题”。 箭头变为灰色 。 注释 • 如果布局上未显示对布局背景样式所做的更改,请确保正文部分设置为透明。请参阅设置对象、布局部分和布局背景的填充、线条样式和边框。 • 格式设置的显示由您是将样式保存在布局级别还是主题级别来确定。请参阅FileMaker Pro 如何显示格式化属性。 相关主题 创建新布局对象、部分或背景样式 重命名布局对象、部分或背景样式 还原对布局对象、部分或背景样式的更改 删除布局对象、部分或背景样式 拷贝布局对象、部分或背景之间的格式属性 保存布局主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