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窗口
当您想要同时控制多个任务的程序流或工作流时,可以一次打开多个窗口。例如,额外打开的窗口可显示警告、向用户提示信息或提供不同的数据视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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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用脚本打开的窗口:
不必为每个选项输入值。如果没有输入值,FileMaker Pro 将使用与“窗口”菜单 >新建窗口”命令关联的默认值。
1.
选择“脚本”菜单>“脚本工作区”。
2.
3.
4.
5.
在“窗口名”中,输入窗口的标题。
窗口名会显示在窗口的标题栏中。
6.
 
如果窗口的高度或宽度大于显示窗口的屏幕,FileMaker Pro 将以可能的最大大小显示窗口。
如果窗口的高度或宽度小于操作系统允许的值,FileMaker Pro 将以可能的最小大小显示窗口。
提示  通过输入负的上边界或左边界值,可以创建一个新的屏幕外窗口,这对于多监视器环境很有用。
7.
选择“指定高级样式”可打开“指定高级样式”选项对话框。
8.
对于“窗口样式”,请选择下列某个窗口样式。请参阅关于窗口样式
 
9.
对于“窗口控件”,选择想要在新窗口中启用的控件。
 
注释  当不选择窗口控件时,相应的菜单命令被禁用。
10.
单击“确定”关闭“指定高级样式”选项对话框,然后单击“确定”保存更改并返回到脚本编辑面板。
11.
选择“文件”菜单>“保存脚本”(Windows),或“脚本”菜单>“保存脚本”(OS X),然后关闭“脚本工作区”窗口。
12.
注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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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使用脚本或按钮脚本步骤来控制窗口,即使按钮在窗口的标题栏中被禁用也是如此。